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獅子國民中學

各處室公告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公開授課計畫暨期程

{{ $t('FEZ001') }} 傅韋綺

{{ $t('FEZ002') }} 教導處|

屏東縣立獅子國中111學年度辦理校內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111.08.29校務會議通過

 

  •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字第1050111992號「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中華民國108年4月18日屏府教學字第10811458300號函修正「屏東縣政府辦理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原則補充規定」

(三) 中華民國108年4月18日屏府教學字第10811458301號「屏東縣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原則」

 

  • 目的:

(一)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範,建構學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實踐模式。

(二) 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之教學模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機會。

(三) 形塑校園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四) 激勵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對話,深化教師專業內涵,增進專業回饋知能。

 

  • 實施單位:本校教導處。

 

  • 實施方式:
  • 期程:111年8月1日~112年7月31日,每學期教師公開授課人員日期時間於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 項目:
  1. 觀課前:共同備課
  1.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與同組夥伴進行課程前的討論與分享,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的教學法,且需有備課紀錄。
  2. 說明課程設計原則、理念、教學流程、學生學習目標及觀察焦點等,提供觀課教師掌握觀課重點。
  1. 觀課中:公開授課
  1. 請授課教師提供簡要版課程與教學設計書面資料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2. 觀課人員應就具體客觀之教學事實,不呈現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並得於觀課前分配觀課教師觀察不同學生之學習。
  1. 觀課後:共同議課

公開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專業回饋及研討。

  • 方式:
  1. 對象及人數

全校班級數

編制內教師(含校長)

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有意願參加三個月以下代課教師

111學年度參與授課教師

3

12

7

0

6

  1. 每組最少三人,觀課的人可重複,公開授課之教師姓名、班級、日期、領域、節次,如附件1。
  2. 應公開授課教師可選擇上學期或下學期實施至少一次。
  3. 有關公開授課活動相關表格,請參閱附件2~4。
  4. 學校應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相關辦法如附件5
  • 注意事項
  1.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經報府核准後,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2. 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報本府核准後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3. 各組觀課前、中、後相關表件紀錄,請於議課後一週內繳交至教務組,以利逐級核章完成以上兩點;並提供於教育處教學正常化訪視或督學視導時檢核。
  4. 111學年度未依規定辦理公開授課之人員,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等規定辦理考核事宜。

 

  • 預期效益

(一)教師進行對話,提供教學支持,形塑校園公開授課文化。

(二)教師能以共同合作的方式,提高教學效能,深耕以學生學習為主體的教學方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 本計畫經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1-15|

{{ $t('FEZ005') }} 213|